
《數位帝國》在說什麼?
《數位帝國》主要在談美國、中國和歐盟這三大勢力的「數位治理模式」。三大勢力,就有三種治理模式。這三種模式彼此對立、競爭,也各自輸出自己的數位價值觀到其他國家。
關於輸出自己的數位價值觀,最顯而易見的就是中國。中國的價值觀是「監控」,所以該國外銷的科技產品常常藏有竊聽器,或是與竊取數位資料相關的元件。例如小米攝影機,前陣子才爆出鏡頭被陌生人遠端監控。簡單來說,從中國輸出的科技產品都有很大的資安風險。
當然,美國和歐盟也有自己的價值觀。這三大價值觀如何互相影響、角力,就是《數位帝國》主要談的內容。
《數位帝國》的作者是 Anu Bradford,她是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的頂尖法律學者,也是國際法與數位監管領域的重量級專家。
因為這本書涉及較多與科技、法律、國家、地緣政治有關的內容,而這些內容又較冷僻,所以我選擇以科技公司的有趣故事來切入本書的表層。
1. 美國科技巨頭對我們的影響
美國科技巨頭,指的是那些市值、影響力龐大到可以對抗一整個國家的科技公司。例如 Meta(臉書公司)、Apple(蘋果)、Microsoft(微軟)、Amazon(亞馬遜)和 Alphabet(谷歌母公司)這五間公司,科技圈裡的人都叫它們「MAMAA」,即五間公司的英文開頭。而這五個巨頭你不可能沒有聽過。
就算你沒「聽過」,那也一定「用過」。Meta 旗下的 Facebook 你肯定用過,而且到現在還是天天用;Apple 的 iPhone 在台灣的市佔率超過 50%;Microsoft 的 Windows 系統全台灣上班族每天使用;Amazon 的購物平台、Kindle 電子書閱讀器、Twitch 大部分人也都用過;Alphabet 的 Google 就更不用說了,目前最受歡迎的搜尋引擎,全球每年累計超過 5 兆次的搜尋。
這些巨頭的影響力,已經昇華為我們生活中各方面的「預設(默認)選項」了,什麼意思?例如你一遇到不懂的事情,你跳出來的第一個想法就是「Just Google it !」;或是你剛安裝好瀏覽器,打開它們的第一個頁面,幾乎都是 Google 搜尋引擎,不會是什麼 Bing 或 Yahoo。
這些巨頭的產品,早已與我們的生活形影不離了。這樣的現象,講好聽一點是「有影響力」,較難聽的是「壟斷市場」。壟斷市場,就是它們的市佔率佔全球 90% 以上,而其他小公司只有個位數 %。小公司絕對玩不過這些巨頭,最後下場不是倒閉就是被收購,例如 Meta 在 2012 年收購了 Instagram。意思是如果你是新創科技公司老闆,想再搞個社群平台跟 FB 較量,想要成為世界第一的社群平台,不好意思,你在擴展上肯定會碰到天花板,並在最後被以自己無法拒絕的金額收購。
2. Meta 如惡魔,Google 如天使
MAMAA 之中的 Meta 和 Alphabet(Google),是《數位帝國》最常提到的兩間科技公司。然而,這兩間公司在我眼裡形成了強烈對比。Meta 是作惡多端的惡魔,而 Google 是善良的天使。
書中提到,Meta 的 Facebook,就曾經試圖影響美國大選。有研究者發現,Facebook 的廣告系統會讓保守派或自由派的選民愈來愈極端,例如投放與投放方政治立場相同的廣告量不成比例,還對跨政治光譜的廣告收取額外費用,有圖利特定派別之虞。
FB 的惡行還沒完,2025 年 3 月,前 Facebook 高層 Sarah Wynn-Williams 出了一本書叫《Careless People》,書中爆料 FB 其實一直都在迎合中國,甚至會針對台灣用戶的貼文做內容審查。審查的詳細機制是這樣的:任何中文貼文,只要觸及數超過 10,000,就會自動送到 FB 員工面前,檢查內容「有沒有問題」。 只要貼文內容是對中國政府不利的話,很抱歉,你被 Ban、被降觸及的機率就會提升。
2024 年的化學諾貝爾獎得主 Demis Hassabis,因自家公司 DeepMind 開發的 AlphaFold 能成功預測蛋白質結構而得獎。在 2014 年,DeepMind 因經營有成,被 Google 相中並提出了 6.5 億的收購。FB 得知後,覺得自己不能輸,於是出了兩倍價收購,13 億。但 Hassabis 最後把 DeepMind 賣給收購價格較低的 Google。不賣給 FB 的原因,是祖克伯完全不重視與 AI 相關的安全審查,而 Google 則相對重視。從這點可以看出,Google 比 FB 還要有道德感和危機意識。
Google 在 2004 年開始了「圖書館計畫」,計畫內容是掃描全世界、全時代的書,把全部的書電子化,建立「全世界最大的線上圖書館」。但就在隔年被美國作家協會與出版商提告,打了十年官司,最後由 Google 勝訴。雖然贏了官司,但在打官司的這十年間,Google 是暫停掃描書籍的,且最終也與作者、出版商談妥收益分配。在眾多科技巨頭中,Google 是少數願意把版權問題搬上檯面處理的公司,這本身就是一種有道德感的展現。
從這一連串的故事中,就能明顯看出 Meta 和 Google 兩間公司的作風,哪個是惡魔、哪個是天使,應該很好分辨。
3. 歐美中三方的數位帝國
歐盟、美國、中國,對於數位科技也各有自己的觀點。
剛剛都在談美國巨頭公司。好巧不巧,「巨頭」幾乎只存在於美國,並不存在於中國和歐洲,這兩個大陸似乎沒有發展出能夠在生活各方面大力影響我們的科技公司。世界上只有美國有巨頭,很大的原因出在於美國政府。美國政府對於科技發展的心態是,「相信市場自我調節與創新至上」和「政府不該阻礙創新」,意思是你搞什麼都好,我不管你,給我搞創新就對了。
中國政府的心態則是,「科技是國家力量延伸,應掌控於政權手中」和「網路是治理工具,不是自由言論空間」。所以,中國的科技力幾乎都點在「監控」上,這也導致只有中國能搞出社會信用評分這種讓人頭皮發麻的科技。
歐盟的心態是,「科技應受規範以保護基本人權」、「政府監理是必要手段,以確保科技發展不侵害公民自由」。所以他們在 1995 年制定了《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旨在保護戶資料;也制訂了《數位服務法案》和《數位市場法案》,以約束大型平台,也就是要求 FB 和 YT 要在一定時間內移除違法內容,以及限制巨頭收購境內科技公司。例如 NVIDIA 在 2020 年嘗試收購英國的晶片設計公司 ARM,結果因歐盟反對而導致收購失敗。
如果要以「教室裡的學生類型」來形容歐美中三方的話,美國屬於「不管事的資優生」,中國屬於「強硬管控型的班長」,歐盟則是「公平正義型的風紀股長」。
當教室裡出現霸凌事件,美國就是那種不管事的,他可能會說:「那只是開玩笑,別太敏感好嗎?」即使事情演變成嚴重的人際排擠,他也不主動處理,反而還補一句:「每個人都有表達的自由,我們不該限制別人的聲音。」
中國則完全相反。他看到有人被霸凌,會立刻跳出來阻止,然後回頭向老師報告,把整件事記錄起來。接著,他會推動一套管制措施,規定全班每天要寫反省日記,甚至安排值日生觀察每個人與誰說話、行為有無越線。他的出發點是「不要讓事情擴大」,但結果是全班氣氛變得壓抑,沒人敢開口聊天。
歐盟則是不急著表態,而是先詢問雙方發生了什麼,接著提議開班會討論並修訂班規,設立清楚的行為準則。比如制定:「不可散布謠言」、「不行在人前貶低他人」等等,然後設立匿名反映機制。
4. 巨頭會不會倒下?
美國五大科技巨頭 MAMAA 在未來會不會倒下?答案是不確定。不過《數位帝國》提到,美國歷史上也有幾間科技公司從「巨頭」變成「沒那麼風光的公司」,例如 AT&T、IBM、MySpace。通常是因為創新停滯或轉型失利所導致。
科技霸權,不一定是永恆的。今天的 Meta 也許很風光,但明天可能就變成過街老鼠(我覺得它愈來愈有這個潛力)。
確實,目前已有許多國家、政府,甚至是人民,開始對巨頭產生反感。理由可能是因為個資被蒐光光,或是被吃掉太多時間(一直滑社群媒體)。所以這幾年常看到有人參加「數位排毒營」,這種營旨在幫助 3C 上癮的人們戒除 3C,進而找回掌控生活的感覺。
關於巨頭會不會倒下,也許還可以從《規模的規律和秘密》提出的觀點略知一二,這本書的作者 Geoffrey West 提出了「公司生存曲線」,曲線表明絕大部分公司無法存活超過 50 年。在首次公開上市後,存活的公司數量馬上就會減少,30 年後只剩下不到 5% 的公司存活,50 年內死亡的公司數量近乎 100%。West 還發現,公司的半衰期約為 10.5 年,這表示這些公司不論在哪一年上市,有一半數量的公司會在 10.5 年內消失。West 的研究團隊做了更深入的分析,他們發現,每一百萬家公司只有 45 家有機會活超過 100 年;每十億家公司只有一家公司,有機會存活超過兩百年。
MAMAA 至今為止的存活時間是:Microsoft,50 年。Apple,49 年。Amazon,31 年。Alphabet,27 年。Meta,21 年。
Microsoft 和 Apple 似乎是異數,躲過了 West 提出的 50 年內必死理論。剩下的 3 個巨頭在未來也能這麼幸運嗎?不知道。
寫在最後
《數位帝國》的客群相當窄,要同時對科技、法律、國家、地緣政治有興趣的人才會想讀它。以我自己來說,我只對科技有興趣,所以這本書我是跳著讀的,只讀那些科技公司的故事、醜聞。
嚴格來說,《數位帝國》算是一本跟平民百姓較無關的書,偏硬,比較偏教科書。百姓其實只需要有 iPhone 可以滑、有 FB 可以向同溫層取暖、有 Amazon 可以網購,足矣,不會想也不需要去理解更多。倒是執政者、掌權者、數位發展部的官員,才比較需要讀這本書。